关于本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推行数字化和白图交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4 浏览: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目前传统蓝图提交方式,已不能适应建筑业信息化的要求,为提高建设工程信息化水平和设计质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在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中,工程设计和竣工图纸推行数字化和白图交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付形式
    工程设计和竣工图纸数字化交付是指由CAD等软件制作,包含单位和个人数字签名的电子设计和竣工图纸文件(以下简称电子图纸)。电子图纸应当包含图纸、说明和计算书等文件,交付格式为PDF格式(符合ISO32000-1:2008标准)。
    工程设计和竣工图纸白图交付是指电子图纸的纸质打印件(以下简称白图)。
    数字化设计图纸白图和数字化交付是指分别采用以上两种方式交付的设计成果。
    数字签名是指单位和个人使用本市数字认证中心颁发企 业和个人数字证书,对电子图纸进行数字签名。数字证书取得和使用按照数字证书有关规定和说明执行。
二、交付要求
    电子图纸和白图应当符合国家设计制图规范,具有设计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数字签名。
    工程设计图纸采用电子图纸审查审批的,审查审批通过的电子图纸应当具有审查审批机构或机关的数字签名。采用白图审查审批的,应当盖审查审批机构或机关的印章。电子图纸报审、档案验收的要求和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和办事指南执行。
    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总体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变更的, 需要审查审批的,设计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该重新数字签名并报审;审查审批通过后的电子图纸,审查审批机构或机关应当重新进行数字签名;采用白图审查审批的,应当盖审查审批机构或机关的印章。无需审查审批的,设计图纸变更后,设计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重新进行数字签名。
    交付城建档案馆归档的白图,纸张和油墨耐久性应当符合归档要求。
    鼓励建设、设计、施工等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采用数字化交付和接收。

二、三、计划安排
    2016年1月1日起,工程设计合同签订时,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白图或数字化交付,或采用两种方式交付,鼓励采用数字化交付。2016年1月1日前,已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的,建设单位应当接收设计单位提交的白图和电子图纸。
    2016年1月1日起,提交规划方案、施工图审查、规划许可的,或2016年4月1日起提交档案验收的,建设单位应当采用白图和电子设计文件提交审查、审批或归档。
    2016年4月1日起,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图纸应当全部采用数字化和白图交付。
四、组织协调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本市设计图纸数字化和白图交付改革的组织协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具体负责推进工作。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推进工作。各部门加强组织协调,为推进工作提供便利, 保障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